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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党委作出规定——改进工作作风 密切联系群众

  • 分类:集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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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
  • 发布时间:2013-02-1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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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党委作出规定——改进工作作风 密切联系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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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16日,集团公司党委印发《云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职工群众的规定》,全文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省委、省国资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和要求,从关系集团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清醒认识新形势下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职工群众的重大意义,要求集团两级领导干部要模范带头、做好表率,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干群关系,为集团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坚实保证。结合集团实际,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坚持群众路线,深化“四群”教育活动。集团两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加强同所挂钩基层单位、直管部、项目部的沟通联系,加强同优秀青年员工、困难党员、困难职工和维稳工作重点对象的联系,经常找他们谈心,对优秀青年员工要因势利导,帮助引导他们设计好人生职业规划,并实施跟踪培养帮带;真心实意地帮助困难职工和困难党员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耐心细致地帮助维稳工作重点对象化解矛盾。每年召开联系对象座谈会不少于2次,并使之常态化、长效化。
  二、改进调研工作,深入基层群众。领导干部到基层调研要明确目的,确定主题,突出重点,深入基层一线,深入项目工地,深入职工群众,了解真实情况,研究问题、解决困难、指导工作,总结经验。要多到基础薄弱、发展困难多和矛盾集中、职工群众意见比较大的基层单位,实实在在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问题,推进企业发展。对基层反映的困难和问题,能当场解决的不带回来研究;需要帮助协调或研究解决的,要及时反馈,不能拖延不办。重大节日积极开展帮扶救助、走访慰问和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下基层、上工地要轻车简从,简化接待,讲求实效,不搞层层陪同,不增加基层负担,不搞迎送。到基层单位调研、检查工作,有条件的,一般要到职工食堂就餐;需在外面就餐的,本着节约俭朴的原则,不到豪华酒店,不安排高档宴席,不摆高价烟酒,严禁用公款安排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三、精简会议活动,切实改进会风。集团及各职能部门要精简会议,减少会议活动,坚持可开可不开的会议不开,可以合并的会议合并开。部门召开的工作会议需报分管领导批准;集团层面的重要会议,报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批准。一般性工作会议不邀请集团主要领导出席、讲话;子公司、实体召开一般性工作会议,不邀请集团领导出席和讲话,重要会议按业务分类报集团主管领导或分管领导决定是否参会。要切实改进会风,提高会议的实效,提倡开短会、讲短话,讲有用的话;除程序性较强的会议外,领导干部不念稿子,要讲实话、讲新话、讲自己的话,不讲大话、套话、空话;重大工程项目开工、竣工仪式,应主动同建设方沟通交流,尽量简化程序,做到简朴实在,不摆花草,不张贴标语、悬挂横幅,不搞庆祝会、纪念会、论坛会及各类庆典活动。
  四、精简文件简报,切实改进文风。规范公文格式,提倡发短文,严格控制文件数量,提高质量。可以用电话、发信息通知的事情,不发文件、简报;要提高文件简报的质量和实效,提高信息化率,充分利用现代媒介工具,提倡利用网上0A系统办公。
  五、规范出访活动,严控出访随行人员。集团两级领导干部出国(境)严格执行《加强集团中层以上领导人员出国(境)管理的通知》和《云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机关本部出差及有关费用报销的办法》的规定执行。领导干部出国学习考察,除必要的翻译人员外,不带无关随行人员;凡到设立办事处的国家和地区调研工作、商务活动,由办事处负责安排;未经允许,一律不准随带家属出国(境)。集团领导班子成员、部门中层正职和子公司、实体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因公因私出省,或到昆明以外州市2天以上,需报集团主要领导批准,并报集团分管领导和党委工作部备案。
  六、严守廉洁从业规定,严格干部人事工作纪律。集团两级领导干部要带头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云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关于规范领导人员职务消费和业务招待费的若干规定》和《云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印发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行为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的要求,严禁违规干预建设工程项目承(分)包,严禁自办公司、自接工程项目、入股民营企业或在民营企业兼职领取报酬,严禁违反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封官许愿,为个人捞取好处,或为亲朋好友提拔任用说情打招呼、拉选票。严禁用公款铺张浪费、公费旅游,杜绝挥霍浪费和奢侈之风。
  七、改进信访工作,密切联系职工群众。要加强信访工作,继续坚持领导干部每月接访制度,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依法妥善解决征地拆迁、劳动关系、社会保障等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畅通信访渠道,坚决纠正损害职工群众利益的行为。
  八、严格执行购买配备公务用车管理使用制度。集团及所属各单位配备购买公务用车,必须严格执行《云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集团购买配备公务用车管理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凡以工程款抵押车辆必须经集团领导班子研究批准,领导干部一律不得以工程款抵押方式为由,乘坐超标车,不得以任何理由借用或使用私企及社会人员的车辆。
  九、坚持依法经营,带头净化市场环境。集团两级领导干部要模范践行“两个转移”,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严格按照“保进度、保质量、保安全、保廉政,控成本,树形象”的目标要求,向省委省政府、地方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交上一份合格的答卷。要加强施工管理,以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品牌形象,赢得市场信赖,坚持集团化经营,做到依法经营,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净化市场环境。加强警示教育,对在内部分包、劳务招标、材料采购供应中发生的违法违纪问题,要严查严处,决不姑息迁就。
  十、强化问责制度,规范履职行为。集团两级党委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制,对本单位本部门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重点防范。两级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大督促检查的力度,重点查处领导干部违反廉洁从业规定,重点查处单位集体违规使用公款滥发钱物的行为,重点查处贪污、私分、截留、挪用各类公款公物的行为,重点查处因失职渎职给职工群众生产生活和安全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对违纪违规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对因教育、管理、监督不到位,导致管辖范围内发生严重违纪违规行为、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要严厉问责,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领导的责任。
  改进作风,重在落实,贵在坚持,集团两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做好表率,以领导干部的实际行动带动干部职工勤奋务实,真抓实干,推动集团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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