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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营改增”税制改革的要求以及集团对公司的任务安排部署。4月9日,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召开了“营改增”工作实施动员部署会,对全公司“营改增”实施与应对准备工作进行全面动员和安排。公司各主要领导、副总会计师、总经济师,总工程师、项目经理、项目部负责人,以及机关涉及到“营改增”的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公司副总会计师张玉玲同志首先对“营改增”的相关概念进行了阐述;其次以公司西双版纳避寒山庄项目和普洱昆钢嘉华水泥项目为例,针对性地分析了按照简易计税征收(3%税率)和一般计税征收(11%税率)之后对于两个项目税负的实际影响;第三,提出了在“营改增”准备工作过程中,工程部负责人、直管部负责人、项目经理、预算员、材料员要落实清楚上下游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并与业主方沟通确定其选择的计税方法;第三,与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等落实完工进度,并预估截止到4月30日的工程完成量及完成的结算;第四,落实施工许可证上注明的开工日期或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以此判定新老项目,并在4月30前到税局备案。
公司财务部副经理蔡琼同志和朱亚同志分别对集团下发的营业税欠税清理表、老项目承包(分包商)发票清理表、已交营业税未开具发票清理表等六张表进行了详细的填表解释和说明,并强调了与业主方沟通其选择的计税方法、项目开工日期的落实、分包完成量和结算的预估等方面的内容。
公司总经济师孔兴虎同志就公司的个别项目已经开工一段时间,甚至将要进入竣工阶段但合同还没有签订下来的特殊情况,项目经理应予以重视。
最后,公司党委书记徐波同志在会议上再次强调,此次“营改增”是国家重大的税制改革,涉及到的责任重大,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要将责任落实到个人,做好“营改增”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营改增”后税负只减不增,实现顺利过渡。
“营改增”工作实施部署动员会议现场
财务部/刘志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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